為了迎戰貧富差距、氣候變遷、性別平權等議題,2015年,聯合國啟動「2030 永續發展目標」(Sustainable Develpoment Goals, SDGs),提出17項全球政府與企業共同邁向永續發展的核心目標——第七項為「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、可靠、永續及現代的能源」。這項目標的條例與核心精神是什麼?國內外又有哪些實例與反思?
7.1 到西元 2030 年,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的起、可靠的,以及現代化的能源服務。
7.1.1 擁有電力的人口比例
7.1.2 主要依賴清潔燃料和技術的人口比例
7.2 到西元 2030 年,大幅提高全球可再生能源的份額。
7.2.1 可再生能源在總能源消耗總量中的份額
7.3 到西元 2030 年,將全球能源效率的改善度提高一倍。
7.3.1 以一次能源和國內生產總值衡量的能源強度
7.A 到西元 2030 年,加強國際合作,以提升清潔能源研究與技術,包括可再生能源、能源效率、更先進及更清潔的石化燃料科技,並促進能源基礎建設與清潔能源科技的投資。
7.A.1 為支助清潔能源研發和可再生能源生產,包括為支助混合系統而流入開發中國家的國際資金
7.B 到西元 2030 年,擴大基礎建設並改善科技,為所有發展中國家尤其是 LDCs 與 SIDS,提供現代化及永續的能源服務。
7.B.1 在開發中國家安裝可再生能源之能力 (人均瓦特)。
文章來源:SDGs 目標7|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、可靠、永續及現代的能源